培训服务
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为促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对人员资格确认、作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发挥省局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目前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的基本情况,全面制定机构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有序组织落实。
根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相应条款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及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程序。为协助各检验检测机构掌握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方法,有效对接测量不确定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掌握测量设备如何做好期间核查的方法,计划于8月份委托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举办2020年度第一期“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及测量设备期间核查方法培训班,请各机构及时确定参训人员,做好报名工作。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实验室主任、检验检测人员以及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误差理论、测量不确定度基础知识;
(二) 测量不确定度发展和实验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必要;
(三)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过程、方法;测量不确定度A类评定、B类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合成和扩展测量不确定度;
(四)相对标准测量不确定度的应用和自由度的计算;
(五)测量不确定度报告撰写的详细步骤和计算过程;
(六)测量不确定度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的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七)期间核查策划及方案的制定;
(八)设备的示值误差、示值修正值、示值修正因子;
(九)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准确度等级;
(十)期间核查报告的编制;
(十一)期间核查结果的评价和利用;
(十二)期间核查与质量监控的比较;
(十三)期间核查与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的比较。
三、授课教师
本次培训特邀行业知名专家李洋老师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0年8月13-15日(12日下午14:00-19:00组织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学员,请您提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我们做好接待工作。
(二)培训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河北海晶国际酒店(前台电话:0311-83898288)。
(三)交通路线:
1.石家庄站乘331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站直接打车大约10元)
2.解放广场乘311或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3.石家庄北站乘20路到保龙仓购物广场站转乘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北站直接打车大约30元)
4.正定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至中华大街工农路口站,转乘312路至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培训费1350元/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考核费、快递费等),住宿统一协调,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或现场缴费(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刷卡均可);
(三)对公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账号:158388307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由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可作为机构对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效依据。
七、报名方式
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hebjcfw.com)→点击“培训服务”→点击“现场培训”→选择“线下培训报名”,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后点击“提交信息”;如需增加人数则点击“增加人数”,继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信息”即可。(重要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
八、参训要求
1.参训人员要遵守现场培训的相关要求,配合服从会务组人员工作;
2.参训期间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等防护措施;
3.参训人员要加强培训期间的自我约束,确保个人安全。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176414511 李老师 18730299527 侯老师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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