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自动登录
第三方账号登录
指导单位: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 您好,欢迎来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
  • 您好,欢迎来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
  • 您好,欢迎来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
  • 您好,欢迎来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
返回 | 首页 > 通知公告 > 省局10月份关于举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培训的通知
省局10月份关于举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培训的通知
分享至: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A+ A-

全省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住建部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我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的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已于2020年8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政策法规,帮助全省各相关单位准确把握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标准要点及主要参数,了解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解决在贯彻执行新版标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各实验室执行GB50325—2020标准中检测室内空气中苯系物、TVOC及甲醛等污染物的水平,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国室内环保产业的新发展,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计划于10月份在石家庄组织举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培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点及主要参数分析,以及修订前后的异同;

2. GB50325-2020 修订后如何进行参数扩项、资质复评审准备工作;

3. GB50325-2020 涉及到的甲醛、氨、苯及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氡检测方法与技术实践,以及GB 50325-2020所引用的T/CECS539-2018《室内空气中苯系物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方法标准》标准要点及主要参数分析;

(1)甲醛、氨、苯及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标准曲线的建立与合格性判断;

(2)影响室内空气中甲醛、氨、苯及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测准确性的因素分析;

4.针对现行国家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中的问题进行交流;

5.解答参训人员实践工作中的有关疑难热点问题。

二、培训对象

各有关检测机构、建筑(装修)材料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监理公司、设计公司、咨询公司、建设单位及相关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三、培训师资

邀请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参编单位的专家和T/CECS539-2018《室内空气中苯系物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方法标准》标准的主编进行详细讲解和交流。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3-24日(22日下午14:30-19:00组织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学员,请您提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我们做好接待工作。

(二)培训地点:河北海晶国际酒店(前台联系电话:0311-83898288)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

(三)交通路线:

1.石家庄站乘331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站直接打车大约10元)

2.解放广场乘311或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3.石家庄北站乘20路到保龙仓购物广场站转乘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北站直接打车大约30元)

4.正定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至中华大街工农路口站,转乘312路至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五、培训费及付费方式

(一)培训费用:培训费1200元/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考核费、快递费等),住宿统一协调,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或现场缴费(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刷卡均可);

(三)对公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账号:158388307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由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七、报名方式

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hebjcfw.com)→点击“培训服务”→点击“培训报名”→选择“线下培训报名”,在“培训项目”中选择相应课程,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后点击“提交信息”;如需增加人数则点击“增加人数”,继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信息”即可。(重要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

备注:培训报到时,请提前转账的学员提供转账凭证。

八、参训要求

为了落实有关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防疫情反弹,维护大家身体健康,请参训人员认真遵守如下要求:

1.参训人员前往培训地搭乘各类交通工具时,请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报到时要出示“河北健康码”,认真填写《健康登记表和承诺书》;

2.参训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每天体温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等防护措施;

3.参训人员自觉服从和配合培训组织人员工作,加强培训期间的自我约束管理,原则上禁止外出,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自觉维护和保持培训所公共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杂物,避免面对面就餐,餐中不交谈。

5.参训人员出现问题要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176414511 李老师  18730299527 侯老师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

                 2020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推荐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