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
全省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及有关单位:
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标准,已于2020年5月26日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第十二号公告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为推动新标准的贯彻落实,帮助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标准要求,及时顺利地完成标准变更,确保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计划于11月上旬,组织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举办“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标准宣贯培训”,望各机构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学习。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详细地逐条对照解读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标准的内容条款及相关标准参数,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了解掌握新标准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以及检验结果判定、处置和资料存档等相关规定,确保全省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标准变更,提高依据新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业务的能力水平。
二、培训内容
1.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标准条款解读;
2.对比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主要技术变化;
3.对比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主要技术变化;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报告审核及数据分析;
5.新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及标准变更。
三、培训对象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体系管理员,以及各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四、授课老师
为确保新标准学习宣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用性,特邀请新标准主要起草专家姚伟、杨国亮老师授课。
五、培训时间、地点
(一)授课时间: 2020年11月10-11日(9日下午14:30-19:00组织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学员,请您提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我们做好接待工作。
(二)培训地点:河北海晶国际酒店(联系电话:0311-83898288)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
(三)交通路线:
1.石家庄站乘331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站直接打车大约10元)
2.解放广场乘311或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3.石家庄北站乘20路到保龙仓购物广场站转乘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北站直接打车大约30元)
4.正定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至中华大街工农路口站,转乘312路至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六、培训费及付费方式
(一)培训费用:培训费1350元/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考核费、快递费等),住宿统一协调,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或现场缴费(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刷卡均可);
(三)对公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账号:158388307
七、报名方式
1.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hebjcfw.com)→点击“培训服务”→点击“培训报名”→选择“线下培训报名”,在“培训项目”中选择相应课程,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后点击“提交信息”;如需增加人数则点击“增加人数”,继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信息”即可。(重要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
2.为保证听课质量,本期培训班限报120人,以转账时间为准。
3.平台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9日中午12:00。
备注:培训报到时,请提前转账的学员提供转账凭证。
八、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参加学习的人员请于11月11日17:00前提交在线考试申请;17:30集中审核考试信息,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13日晚19:00前完成在线考试;
2.考试申请: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使用电脑访问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hebjcfw.com),点击“培训服务”选择“考试系统”“在线考试”,选择“机动车检测机构GB38900-2020新标准宣贯”,准确填写考生信息后提交申请(证书信息将与考生信息一致),平台在既定时间统一审核考试信息,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即可。
3.考试说明:考生均有两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判卷,交卷后会显示是否合格以及相应分数,如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在个人中心—考试中心—未通过考试,申请补考一次。
九、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由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十、参训要求
为了落实有关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防疫情反弹,维护大家身体健康,请参训人员认真遵守如下要求:
1.参训人员前往培训地搭乘各类交通工具时,要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报到时要出示“河北健康码”,认真填写《健康登记表和承诺书》;
2.参训期间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每天体温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等防护措施;
3.参训人员要服从和配合培训组织人员工作,自觉加强培训期间的自我约束管理,原则上禁止外出,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要保持培训所公共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杂物,避免面对面就餐,餐中不交谈。
5.参训人员出现问题要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176414511 侯老师 18730299527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注:请在11月9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培训群,以便您接收会务通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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