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
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要求,为促进各检验检测机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帮助各关键管理岗位及相关人员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职责要求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预警及识别机制,确保机构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合规运营。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计划于12月份委托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举办第二期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签字人培训班,请各机构及时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培训报名工作。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实验室从事质量管理相关岗位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即将修改内容解读;
(二)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条款解读、释义及审核要点;
(三)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对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各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的要素职能分配及各管理岗位主要工作解析;
(四)授权签字人必须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
(五)如何根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做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及修订;
(六)如何结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做好机构的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七)结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如何做好迎接评审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授课教师
本次培训特邀行业知名专家李洋老师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0年12月14-16日(13日下午14:30-19:00组织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学员,请您提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我们做好接待工作。
(二)培训地点:河北海晶国际酒店(前台电话:0311-83898288)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 。
(三)交通路线:
1.石家庄站乘331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站直接打车大约10元)
2.解放广场乘311或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3.石家庄北站乘20路到保龙仓购物广场站转乘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北站直接打车大约30元)
4.正定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至中华大街工农路口站,转乘312路至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培训费1350元/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考核费、快递费等),住宿统一协调,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或现场缴费(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刷卡均可);
(三)对公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账号:158388307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由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可作为机构对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效依据。
七、报名方式
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hebjcfw.com)→点击“培训服务”→点击“培训报名”→选择“线下培训报名”,在“培训类别”中选择“机构体系管理”,在“培训项目”中选择相应课程,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后点击“提交信息”;如需增加人数则点击“增加人数”,继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信息”即可。(重要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
备注:培训报到时请提前转账的学员提供转账凭证。
八、参训要求
结合秋冬季节气候特点,为了落实有关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防疫情反弹,维护大家身体健康,请参训人员认真遵守如下要求:
1.报名参训人员14天内未到过新冠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2.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请自行退出;
3.参训人员前往培训地搭乘各类交通工具时,要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报到时要出示“河北健康码”,认真填写《健康登记表和承诺书》;
4.参训期间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每天体温检测、坚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等防护措施;
5.参训人员要服从和配合培训组织人员工作,自觉加强培训期间的自我约束管理,原则上禁止外出,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6.要保持培训所公共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杂物,避免面对面就餐,餐中不交谈;
7.参训人员出现问题要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侯老师 18730299527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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