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
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十九大以来,政府采取放宽前端准入,放松管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服务的“放、管、服”政策,不断加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和立法监管力度。为适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发展的新时期、新常态、新要求,帮助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思路和政策要求,了解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方式,进一步明确各关键岗位工作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识别及预警机制,规范检验检测活动,提升机构合规运营水平,促进我省检验检测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计划于5月份委托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举办“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签字人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围绕如何规范和加强我省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讲解相关政策要求,望各地市及时将《通知》转发所属区(县),引导机构做好报名参训工作。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实验室从事质量管理相关岗位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
1.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内容解读;
2. 如何依据163号令做好迎接评审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条款解读、释义及审核要点。
1.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对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各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的要素职能分配及各管理岗位主要工作解析;
2.授权签字人必须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
3.如何根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做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及修订;
4.如何结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做好机构的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三)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应把握的国家及我省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
1.RB/T045—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内部审核要求》;
2.RB/T047—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设施和环境通用要求》;
3.RB/T046—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授权签字人要求》;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
6.《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
7.GL008-2018不符合项分级指南;
(四)监督检查中的典型问题案例分析及整改措施。
三、授课教师
为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次培训邀请我省行业内的专家老师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5月24-26日(23日下午14:30-19:00组织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学员,请您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二)培训地点:河北海晶国际酒店(前台电话:0311—83898288)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 。
(三)交通路线:
1.石家庄站乘331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站直接打车大约10元)
2.解放广场乘311或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3.石家庄北站乘20路到保龙仓购物广场站转乘312路到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从石家庄北站直接打车大约30元)
4.正定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至中华大街工农路口站,转乘312路至女子监狱站下车即到。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培训费1350元/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考核费、快递费等),住宿统一协调,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或现场缴费(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刷卡均可);
(三)对公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石家庄质标质检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账号:158388307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由省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可作为机构对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效依据。
七、报名方式
登录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www.hebjcfw.com)→进入“培训服务”页面→点击“现场培训”进入课程列表,选择相应课程后→点击“预约报名”,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后点击“提交信息”;如需增加人数则点击“增加人数”,继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信息”即可。(重要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
备注:培训报到时请提前转账的学员提供转账凭证。
八、参训要求
为了落实有关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防疫情反弹,维护大家身体健康,请参训人员认真遵守如下要求:
1.报名参训人员14天内未到过新冠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2.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请自行退出;
3.参训人员前往培训地搭乘各类交通工具时,要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报到时要出示“河北健康码”;
4.参训期间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每天体温检测、坚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等防护措施;
5. 参训人员要服从和配合培训组织人员的工作,自觉加强培训期间的自我约束管理,维护和保持培训场所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杂物,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安全;
6. 参训人员出现问题要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李老师15176414511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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