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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计量溯源的目的而开展实验间比对时需要3家以上,CNAS文件中对此有规定吗?
A+ A-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答:为计量溯源的目的开展实验间比对需要3家以上,CNAS- RL01:2018对此有明确规定。

CNAS - RL01:2018《实验室认可规则》

7.6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与SI单位不相关时,测量结果应溯源至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或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实验室的一致性。当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应保证定期与3家以上(含3家)实验室比对。可行时,应是获得CNAS认可,或APLAC、ILAC多边承认协议成员认可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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