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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可准则》5.5.2条规定“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实验室测量设备量值溯源方式主要分检定、校准两类。对于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应列入检定计划;当无法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时,可采用实验室间比对或参加能力验证;其他测量设备应制定校准计划。
在制定计划时,首先列出用于检测/校准的所有设备,包括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辅助测量设备(例如某些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清单,以确保这些设备在投入使前都进行校准或核查。然后按照检定、校准、比对三种方式对测量设备进行识别,编制三类计划。
(1)设备送检计划:列出送检设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纳入)、检定机构、检定周期、最近检定日期、下次检定日期等。
(2)设备校准计划:列出校准设备、校准机构(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准参数、校准点、校准间隔、最近校准日期、下次校准日期等。由于仪器可能有多种测量功能,若校准参量和校准点不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将影响设备的使用,因此在校准计划中应明确这些项目,并在送机构校准时,将此信息传达到校准机构。
(3)设备比对计划:列出比对设备名称、比对实验室、上次比对时间、计划比对时间,比对报告预计出具时间。
计划还应包括设备放置地点、设备使用人、制表人、制表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等。
在选择检定/校准机构时,尤其要关注该机构是否具有所开展项目的能力。即,一是该项目是否已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考核或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二是其测量不确定度是否满足被校测量设备的准确度要求。实验室可通过严密的测量不确定度分析,按照满足“校准或比较链”规定的要求选择校准机构,可以是国家标准和国际基准。如果溯源到其他国家的校准机构,宜选择直接参与或通过区域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计量局(BIPM)框架下,签署MRA(互认协议)并能证明可追溯至SI国际单位制的国家或经济体,或是APLAC、ILAC多边承认协议成员所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认可准则》5.6.1条规定“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此处校准计划是一个系统、全面的计划,包含对测量标准、用作测量标准的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检测和校准的测量与检测设备进行选择、使用、校准、核查、控制和维护等内容,与《认可准则》5.5.2条规定的周检计划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