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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项目应为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对于不申请实验室检测主要业务领域,只申请次要工作领域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对于虽然申请了主要业务领域,但不申请其中的主要项目,只申请次要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能力,实验室应有充分的、持续的检测经历。如近两年没有检测/校准经历,则该项目不予受理。实验室不经常进行的检测/校准活动,如每月低于1次,应在认可申请时提交近期方法验证和相关质控记录。如实验室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果的准确性,则该项目不予受理。对特定检测/校准项目,实验室由于接收的委托样品太少,无法建立质量监控措施的,原则上该项目不予受理,除非实验室能够提供其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记录。
如果实验室从没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即使能被其他产品覆盖,也不能认可。CNAS-EL-01中明确规定认可的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检测活动。如果实验室以前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近两年没有检测经历,而且实验室也能提供通过试验证明其他有检测经历的产品的检测能够覆盖此产品的证据,可视其为有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