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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符合事实的描述应简单明了、事实确凿、不加修饰、有足够细节并具可追溯性。不能有内审员的主观臆断,也不用指责性口吻。
不符合项报告中的典型问题有:
(1) 对不符合事实的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或过于笼统,以至于无法追溯;
(2) 使用“建议”、“应该”、“不应”等主观判断的语言;
(3) 适用条款不准确,将适用不同条款的多项不符合事实合并陈述;
(4) 用词不当,易生歧义。
下面对描述不符合事实的若干案例作一分析。
【例1】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作业指导书与标准不完全相符。
上述不符合事实的描述未说明是哪份作业指导书,哪一份标准,“不符合”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即标准的要求是什么,作业指导书又是如何规定的。
修改后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如下:
实验室制定的作业指导文件《轴承寿命试验机点检规范》规定的试验润滑油灰尘及机械杂质颗粒≤10μm,不符合JB/T50013-2000规定的≤3μm的要求。
【例2】检定证书信息量不全。
上述不符合事实的描述不具体,未反映是哪份证书以及缺少哪些信息量。
修改后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如下:
查热变形/维卡试验机(编号:573-139)检定证书(编号为200412-3-16014249)时发现:只校准了温度和温升速度,而未校准对变形量有直接影响的位移值。
【例3】测量设备的软件缺少唯一性标识,软件管理力度不够。
上述不符合事实的描述无法追溯。什么设备的软件缺少唯一性标识,管理力度不够体现在什么地方,造成了什么后果。